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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照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经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天津市)2月21日将出现连续重污染天气,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8〕65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请各区人民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2月21日12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对工业企业管控,应以行政区为单位。各区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指导企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制定不同的减排措施,避免采取“一刀切”减排方式,通过针对涉气工序停限产或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实现减排,保证主要污染物总体减排40%以上。

(2)纳入清单的工业企业应制定包含停限涉气工序、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具体措施的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执行措施。

涂料制造业(生产水性涂料或其他排放达到水性涂料水平的工序除外)、家具制造业(使用水性涂料的工序除外)、印刷行业(使用低或无VOCs含量的油墨除外)、塑料制造业等污染排放较大、可快速实现停限产的行业可采取停限主要涉气工序的措施实现减排要求。玻璃制造业要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天津市地方排放标准降低30%以上。其他行业按照工业源项目清单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

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工业企业中的自备电厂以及已备案的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单位要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稳定达标排放,不执行减排措施。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全面停止使用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停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6)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7)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相对湿度,加大或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8)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实行按单双号行驶(保障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的车辆除外)。

(9)港口集疏运车辆进出港区全天按单双号行驶(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达到国家第五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挂新能源牌照的车辆除外)。

(10)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车辆除外)。

(11)取得环保“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可不采取停限产措施。

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实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

相关新闻:日照市20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黄色)

来源: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山东省)近日持续大范围中到重度污染。经市生态环境、气象部门会商研判,我市(日照市)将出现连续2天以上重度污染天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9年2月20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措施予以公告: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水泥、砖瓦窑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焦化企业延长出焦时间至30小时以上;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建筑砌块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企业、水泥粉磨站、涂料制造、胶黏剂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建筑砂浆、沥青拌和、矿石加工、机械铸造等行业停产;木材加工、汽车涂装、油墨印刷、机械制造、家具制造等行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工序停止生产(使用水性涂料、油墨限产50%);矿山采选停止地面作业。化工企业、酒精生产企业、钢铁企业、铁合金制造、机械铸造、橡胶和塑料制品、未完成超低排放的电力企业限产;石化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限产10%,减少轻质油装卸作业;玻璃制品行业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30%以上;混凝土行业停止原材料运输,厂区道路、料仓、堆场增加洒水降尘。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土石方、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等施工环节;停止建筑物拆迁或爆破作业。港口码头停止木薯干、粉煤、粉矿等极易起尘物料作业等极易起尘物料作业。城市建成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每日增加2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城市建成区内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低速货车停止运输。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19-02-21